退訂及注意事項
請依照苗栗縣政府公告颱風、豪大雨或交通中斷,不可抗力因素,退還100%的訂金
若不是前述等不可抗力之因素,臨時退訂則是為訂位者個人的問題(意外、感冒、身體不適、家人生病、婚、喪、喜慶...等等)款項則依提出日期按造比例退還!
確診生病屬於個人因素,款項則依提出曰期按照比例退還或自行轉讓營位
遇常態性雨季(陣雨、午後雷陣雨、強風、低溫⋯等自然氣候)不列入退款或延期範圍,訂位時請詳細考慮或自行轉讓營位
包場規定:團體露營包場或個別包區 L區忘憂森林12帳包區,K區落羽松彩虹屋10間 ,H I J區共14間,請於2個月前告知退訂可退款100%,2個月內恕不退款
團體主辦人有義務告知其他團員以上規定並共同遵守,若無法接受以上規定者,請勿訂位
【預訂營位後如遇到私人因素取消訂位"以露營日為準"】
14日前(不含當日)告知可退還 100%的匯款金。
7-13日前(不含當日)告知可退還 50%的匯款金。
4-6日前(不含當日)告知可退還 30%的匯款金。
3日內告知匯款金則不退還。
所有退款金額都須先扣除 100元的作業手續費